中文名称: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方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英文名称:Functional Evaluation Methods of Health Food (2022 version) (Draft)
发布时间:2022/01/13
截止时间:2022/02/12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附件3
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方法(2022年版)
适用范围
1保健功能检验与评价应符合《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2年版)》。
2保健功能检验与评价方法仅作为推荐性方法,不作为强制性方法。针对已纳入功能目录的保健功能新的评价方法,参照保健功能目录的纳入程序,认可作为保健功能检验与评价的推荐性方法后,可注册使用。
目 录
第一部分、保健食品评价试验项目、试验原则及结果判定……………………………………1
一、有助于增强免疫力…………………………………………………………………………1
二、有助于抗氧化………………………………………………………………………………1
三、辅助改善记忆………………………………………………………………………………2
四、缓解视觉疲劳………………………………………………………………………………3
五、清咽润喉……………………………………………………………………………………3
六、有助于改善睡眠……………………………………………………………………………4
七、缓解体力疲劳………………………………………………………………………………4
八、耐缺氧………………………………………………………………………………………5
九、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5
十、有助于改善骨密度…………………………………………………………………………6
十一、改善缺铁性贫血…………………………………………………………………………7
十二、有助于改善痤疮…………………………………………………………………………7
十三、有助于改善黄褐斑………………………………………………………………………8
十四、有助于改善皮肤水份状况………………………………………………………………8
十五、有助于调节肠道菌群……………………………………………………………………9
十六、有助于消化………………………………………………………………………………10
十七、有助于润肠通便…………………………………………………………………………11
十八、辅助保护胃粘膜…………………………………………………………………………11
十九、有助于维持血脂(胆固醇/甘油三酯)健康水平……………………………………...12
二十、有助于维持血糖健康水平………………………………………………………………14
二十一、有助于维持血压健康水平……………………………………………………………15
二十二、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15
二十三、对电离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作用……………………………………………………16
二十四、有助于排铅……………………………………………………………………………17
第二部分 功能学检验方法………………………………………………………………………..18
一、有助于增强免疫力检验方法………………………………………………………………18
二、有助于抗氧化检验方法……………………………………………………………………31
三、辅助改善记忆检验方法……………………………………………………………………52
四、缓解视觉疲劳检验方法……………………………………………………………………63
五、清咽润喉检验方法…………………………………………………………………………67
六、有助于改善睡眠检验方法…………………………………………………………………72
七、缓解体力疲劳检验方法……………………………………………………………………75
八、耐缺氧检验方法……………………………………………………………………………81
九、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检验方法……………………………………………………………84
十、有助于改善骨密度检验方法………………………………………………………………88
十一、改善缺铁性贫血检验方法………………………………………………………………96
十二、有助于改善痤疮检验方法………………………………………………………………107
十三、有助于改善黄褐斑检验方法……………………………………………………………109
十四、有助于改善皮肤水份状况检验方法……………………………………………………111
十五、有助于调节肠道菌群检验方法…………………………………………………………113
十六、有助于消化检验方法……………………………………………………………………119
十七、有助于润肠通便检验方法………………………………………………………………124
十八、辅助保护胃粘膜检验方法………………………………………………………………128
十九、有助于维持血脂(胆固醇/甘油三酯)健康水平检验方法…………………………...132
二十、有助于维持血糖健康水平检验方法……………………………………………………137
二十一、有助于维持血压健康水平检验方法…………………………………………………146
二十二、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检验方法…………………………………………149
二十三、对电离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作用检验方法…………………………………………156
二十四、有助于排铅检验方法…………………………………………………………………164
第一部分、保健食品评价试验项目、试验原则及结果判定
1 有助于增强免疫力
1.1 试验项目
1.1.1 体重
1.1.2 脏器/体重比值测定:胸腺/体重比值,脾脏/体重比值
1.1.3 细胞免疫功能测定:小鼠脾淋巴细胞转化实验,迟发型变态反应实验
1.1.4 体液免疫功能测定:抗体生成细胞检测,血清溶血素测定
1.1.5 单核—巨噬细胞功能测定:小鼠碳廓清实验,小鼠腹腔巨噬细胞吞噬鸡红细胞实验
1.1.6 NK细胞活性测定
1.2 试验原则
1.2.1 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1.2.2 采用正常或免疫功能低下的模型动物进行实验。
1.3 结果判定
有助于增强免疫力判定:在细胞免疫功能、体液免疫功能、单核—巨噬细胞功能、NK细胞活性四个方面任两个方面结果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增强免疫力作用。
其中细胞免疫功能测定项目中的两个实验结果均为阳性,或任一个实验的两个剂量组结果阳性,可判定细胞免疫功能测定结果阳性。体液免疫功能测定项目中的两个实验结果均为阳性,或任一个实验的两个剂量组结果阳性,可判定体液免疫功能测定结果阳性。单核—巨噬细胞功能测定项目中的两个实验结果均为阳性,或任一个实验的两个剂量组结果阳性,可判定单核—巨噬细胞功能结果阳性。NK细胞活性测定实验的一个以上剂量组结果阳性,可判定NK细胞活性结果阳性。
2 有助于抗氧化
2.1 试验项目
2.1.1 动物实验
2.1.1.1 体重
2.1.1.2 脂质氧化产物:丙二醛或血清8-表氢氧-异前列腺素(8-Isoprostane)
2.1.1.3 蛋白质氧化产物:蛋白质羰基
2.1.1.4 抗氧化酶:超氧化物歧化酶或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
2.1.1.5 抗氧化物质:还原型谷胱甘肽
2.1.2 人体试食试验
2.1.2.1 脂质氧化产物:丙二醛或血清8-表氢氧-异前列腺素(8-Isoprostane)
2.1.2.2 超氧化物歧化酶
2.1.2.3 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
2.2 试验原则
2.2.1 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食试验所列的指标均为必测项目。
2.2.2 脂质氧化产物指标中丙二醛和血清8-表氢氧-异前列腺素任选其一进行指标测定,动物实验抗氧化酶指标中超氧化物歧化酶和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任选其一进行指标测定。
2.2.3 氧化损伤模型动物和老龄动物任选其一进行生化指标测定。
2.2.4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2.3 结果判定
2.3.1 动物实验:脂质氧化产物、蛋白质氧化产物、抗氧化酶、抗氧化物质四项指标中三项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有助于抗氧化动物实验结果阳性。
2.3.2 人体试食试验:脂质氧化产物、超氧化物歧化酶、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三项指标中二项阳性,且对机体健康无影响,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抗氧化的作用。
3 辅助改善记忆
3.1 试验项目
3.1.1 动物实验
3.1.1.1 体重
3.1.1.2 跳台实验
3.1.1.3 避暗实验
3.1.1.4 穿梭箱实验
3.1.1.5 水迷宫实验
3.1.2 人体试食试验
3.1.2.1 指向记忆
3.1.2.2 联想学习
3.1.2.3 图象自由回忆
3.1.2.4 无意义图形再认
3.1.2.5 人像特点联系回忆
3.1.2.6 记忆商
3.2 试验原则
3.2.1 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食试验为必做项目。
3.2.2 跳台实验、避暗实验、穿梭箱实验、水迷宫实验四项动物实验中至少应选三项,以保证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3.2.3 正常动物与记忆障碍模型动物任选其一。
3.2.4 动物实验应重复一次(重新饲养动物,重复所做实验)。
3.2.5 人体试食试验统一使用临床记忆量表。
3.2.6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3.3 结果判定
3.3.1 动物实验:跳台实验、避暗实验、穿梭箱实验、水迷宫实验四项实验中任二项实验结果阳性。且重复实验结果一致(所重复的同一项实验两次结果均为阳性),可以判定该受试样品辅助改善记忆动物实验结果阳性。
3.3.2 人体试食试验:记忆商结果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辅助改善记忆的作用。
4 缓解视觉疲劳
4.1 人体试食试验项目
4.1.1 分别于试食前后进行眼部症状及眼底检查,血、尿常规检查,肝、肾功能检查,症状询问、用眼情况调查;于试验前进行一次胸片、心电图、腹部B超检查。
4.1.2 明视持久度
4.1.3 视力
4.2 试验原则
4.2.1 受试样品试食时间为30天,必要时可延长至60天。
4.2.2 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4.2.3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4.3 结果判定
4.3.1 试验组自身比较或试验组与对照组组间比较,症状改善有效率且症状总积分差异有显著性(P<0.05)。
4.3.2 试验组自身比较或试验组与对照组组间比较,明视持久度差异有显著性(P<0.05),且平均明视持久度提高大于等于10%。
具备4.3.1及4.3.2可判定该受试物具有缓解视觉疲劳功能。
5 清咽润喉
5.1 试验项目
5.1.1 动物实验
5.1.1.1 体重
5.1.1.2 大鼠棉球植入实验
5.1.1.3 大鼠足趾肿胀实验
5.1.1.4 小鼠耳肿胀实验
5.1.2 人体试食试验:咽部症状、体征
5.2 试验原则
5.2.1 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食试验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5.2.2 应对临床症状、体征进行观察。
5.2.3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5.3 结果判定
5.3.1 动物实验:大鼠棉球植入实验结果阳性,同时大鼠足趾肿胀实验或小鼠耳肿胀实验结果任意一项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清咽润喉动物实验结果为阳性。
5.3.2 人体试食试验:试食组自身比较及试食组与对照组组间比较,咽部症状及体征有明显改善,症状及体征的改善率明显增加,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清咽润喉。
6 有助于改善睡眠
6.1 试验项目
6.1.1 体重
6.1.2 延长戊巴比妥钠睡眠时间实验
6.1.3 戊巴比妥钠(或巴比妥钠)阈下剂量催眠实验
6.1.4 巴比妥钠睡眠潜伏期实验
6.2 试验原则
6.2.1 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6.2.2 需观察受试样品对动物直接睡眠的作用。
6.3 结果判定
延长戊巴比妥钠睡眠时间实验、戊巴比妥钠(或巴比妥钠)阈下剂量催眠实验、巴比妥钠睡眠潜伏期实验三项实验中任二项阳性,且无明显直接睡眠作用,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改善睡眠的作用。
7 缓解体力疲劳
7.1 实验项目
7.1.1 动物体重
7.1.2 负重游泳实验
7.1.3 血乳酸
7.1.4 血清尿素
7.1.5 肝糖原或肌糖原
7.2 试验原则
7.2.1 动物实验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7.2.2 实验前必须对同批受试样品进行违禁药物的检测。
7.2.3 运动实验与生化指标检测相结合。
7.3 结果判定
负重游泳实验结果阳性,血乳酸、血清尿素、肝糖原/肌糖原三项生化指标中任二项指标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缓解体力疲劳的作用。
8 耐缺氧
8.1 试验项目
8.1.1 体重
8.1.2 常压耐缺氧实验
8.1.3 亚硝酸钠中毒存活实验
8.1.4 急性脑缺血性缺氧实验
8.2 试验原则
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8.3 结果判定
常压耐缺氧实验、亚硝酸钠中毒存活实验、急性脑缺血性缺氧实验三项实验中任二项实验结果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耐缺氧的作用。
9 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
9.1 试验项目
9.1.1 动物实验
9.1.1.1 体重、体重增重
9.1.1.2 摄食量、摄入总热量
9.1.1.3 体内脂肪含量(睾丸及肾周围脂肪垫)
9.1.1.4 脂/体比
9.1.2 人体试食试验
9.1.2.1 体重
9.1.2.2 腰围、臀围
9.1.2.3 体内脂肪含量
9.2 试验原则
9.2.1 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食试验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9.2.2 动物实验中大鼠肥胖模型法和预防大鼠肥胖模型法任选其一。
9.2.3 控制体内多余脂肪,不单纯以减轻体重为目标。
9.2.4 引起腹泻或抑制食欲的受试样品不能作为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食品。
9.2.5 每日营养素摄入量应基本保证机体正常生命活动的需要。
9.2.6 对机体健康无明显损害。
9.2.7 实验前应对同批受试样品进行违禁药物的检测。
9.2.8 以各种营养素为主要成分替代主食的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食品可以不进行动物实验,仅进行人体试食试验。
9.2.9 不替代主食的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试验,应对试食前后的受试者膳食和运动状况进行观察。
9.2.10 替代主食的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试验,除开展不替代主食的设计指标外,还应设立身体活动、情绪、工作能力等测量表格,排除服用受试样品后无相应的负面影响产生。结合替代主食的受试样品配方,对每日膳食进行营养学评估。
9.2.11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9.3 结果判定
9.3.1 动物实验:实验组的体重或体重增重低于模型对照组,体内脂肪含量或脂/体比低于模型对照组,差异有显著性,摄食量不显著低于模型对照组,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动物实验结果阳性。
9.3.2 人体试食试验:
不替代主食的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受试样品:试食组自身比较及试食组与对照组组间比较,体内脂肪含量减少,皮下脂肪四个点中任两个点减少,腰围与臀围之一减少,且差异有显著性,运动耐力不下降,对机体健康无明显损害,并排除膳食及运动对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作用的影响,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的作用。
替代主食的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受试样品:试食组试验前后自身比较,其体内脂肪含量减少,皮下脂肪四个点中至少有两个点减少,腰围与臀围之一减少,且差异有显著性(P<0.05),微量元素、维生素营养学评价无异常,运动耐力不下降,情绪、工作能力不受影响,并排除运动对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作用的影响,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的作用。
10 有助于改善骨密度
10.1 试验项目
动物实验:分为方案一(补钙为主的受试物)和方案二(不含钙或不以补钙为主的受试物)两种。
10.1.1 体重
10.1.2 骨钙含量
10.1.3 骨密度
10.2 试验原则
10.2.1 根据受试样品作用原理的不同,方案一和方案二任选其一进行动物实验。
10.2.2 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10.2.3 使用未批准用于食品的钙的化合物,除必做项目外,还必须进行钙吸收率的测定;使用属营养强化剂范围内的钙源及来自普通食品的钙源(如可食动物的骨、奶等),可以不进行钙的吸收率实验。
10.3 结果判定
方案一
骨钙含量或骨密度显著高于低钙对照组且不低于相应剂量的碳酸钙对照组,钙的吸收率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改善骨密度的作用。
方案二
不含钙的产品,骨钙含量或骨密度较模型对照组明显增加,且差异有显著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改善骨密度的作用。
不以补钙为主(可少量含钙)的产品,骨钙含量或骨密度较模型对照组明显增加,差异有显著性,且不低于相应剂量的碳酸钙对照组,钙的吸收率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改善骨密度的作用。
11 改善缺铁性贫血
11.1 试验项目
11.1.1 动物实验
11.1.1.1 体重
11.1.1.2 血红蛋白
11.1.1.3 红细胞压积/红细胞内游离原卟啉
11.1.2 人体试食试验
11.1.2.1 血红蛋白
11.1.2.2 血清铁蛋白
11.1.2.3 红细胞内游离原卟啉/血清运铁蛋白饱和度
11.2 试验原则
11.2.1 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食试验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11.2.2 针对儿童的人体试食试验,只测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内游离原卟啉。
11.2.3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11.3 结果判定
11.3.1 动物实验:血红蛋白指标阳性,红细胞内游离原卟啉/红细胞压积二项指标一项指标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改善缺铁性贫血动物实验结果为阳性。
11.3.2 人体试食试验
11.3.2.1 针对改善儿童缺铁性贫血功能的,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内游离原卟啉二项指标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改善缺铁性贫血作用。
11.3.2.2 针对改善成人缺铁性贫血功能的,血红蛋白指标阳性,血清铁蛋白、红细胞内游离原卟啉/血清运铁蛋白饱和度二项指标一项指标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改善缺铁性贫血作用。
12 有助于改善痤疮
12.1 人体试食试验项目
12.1.1 痤疮数量
12.1.2 皮损状况
12.1.3 皮肤油份
12.2 试验原则
12.2.1 所列的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12.2.2 试验前后应针对固定皮肤范围内的痤疮数量及皮损状况进行分析。
12.2.3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12.3 结果判定
试食组痤疮数量明显减少且大于等于20%,皮损程度积分明显减少,差异均有显著性,皮肤油份不显著增加,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改善痤疮的作用。
13 有助于改善黄褐斑
13.1 人体试食试验项目
13.1.1 黄褐斑面积
13.1.2 黄褐斑颜色
13.2 试验原则
13.2.1 所列的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13.2.2 试验前后应针对固定皮肤范围内的黄褐斑面积及颜色进行分析。
13.2.3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13.3 结果判定
试食组黄褐斑面积明显减少且大于等于10%,颜色积分明显下降,差异均有显著性,且不产生新的黄褐斑,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改善黄褐斑的作用。
14 有助于改善皮肤水份状况
14.1 人体试食试验项目:皮肤水份
14.2 试验原则
14.2.1 皮肤水份值的测定点试验前后应保持一致。
14.2.2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14.3 结果判定:试食组皮肤水份明显改善,差异有显著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改善皮肤水份状况的作用。
15 有助于调节肠道菌群
15.1 试验项目
15.1.1 动物实验
15.1.1.1 体重
15.1.1.2 双歧杆菌
15.1.1.3 乳杆菌
15.1.1.4 肠球菌
15.1.1.5 肠杆菌
15.1.1.6 产气荚膜梭菌
15.1.2 人体试食试验
15.1.2.1 双歧杆菌
15.1.2.2 乳杆菌
15.1.2.3 肠球菌
15.1.2.4 肠杆菌
15.1.2.5 拟杆菌
15.1.2.6 产气荚膜梭菌
15.2 试验原则
15.2.1 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食试验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15.2.2 正常动物或肠道菌群紊乱模型动物任选其一。
15.2.3 受试样品中含双歧杆菌、乳杆菌以外的其它益生菌时,应在动物和人体试验中加测该益生菌。
15.2.4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15.3 结果判定
15.3.1 动物实验:符合以下任一项,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有助于调节肠道菌群动物实验结果阳性。
15.3.1.1 双歧杆菌和/或乳杆菌(或其它益生菌)明显增加,梭菌减少或无明显变化,肠球菌、肠杆菌无明显变化。
15.3.1.2 双歧杆菌和/或乳杆菌(或其它益生菌)明显增加,梭菌减少或无明显变化,肠球菌和/或肠杆菌明显增加,但增加的幅度低于双歧杆菌、乳杆菌(或其它益生菌)增加的幅度。
15.3.2 人体试食试验:符合以下任一项,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调节肠道菌群的作用。
15.3.2.1 双歧杆菌和/或乳杆菌(或其它益生菌)明显增加,梭菌减少或无明显变化,肠球菌、肠杆菌、拟杆菌无明显变化。
15.3.2.2 双歧杆菌和/或乳杆菌(或其它益生菌)明显增加,梭菌减少或无明显变化,肠球菌和/或肠杆菌、拟杆菌明显增加,但增加的幅度低于双歧杆菌、乳杆菌(或其它益生菌)增加的幅度。
16 有助于消化
16.1 试验项目
16.1.1 动物实验
16.1.1.1 体重、体重增重、摄食量和食物利用率
16.1.1.2 小肠运动实验
16.1.1.3 消化酶测定
16.1.2 人体试食试验
16.1.2.1 儿童方案
16.1.2.1.1 食欲
16.1.2.1.2 食量
16.1.2.1.3 偏食状况
16.1.2.1.4 体重
16.1.2.1.5 血红蛋白含量
16.1.2.2 成人方案
16.1.2.2.1 临床症状观察
16.1.2.2.2 胃/肠运动实验
16.2 试验原则
16.2.1 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食试验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16.2.2 根据受试样品的适用人群特点在人体试食试验方案中任选其一。
16.2.3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16.3 结果判定
16.3.1 动物实验:动物体重、体重增重、摄食量、食物利用率,小肠运动实验和消化酶测定三方面中任二方面实验结果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有助于消化动物实验结果阳性。
16.3.2 人体试食试验
16.3.2.1 针对改善儿童消化功能的,食欲、进食量、偏食改善结果阳性,体重和血红蛋白二项指标中任一项指标结果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消化的作用。
16.3.2.2 针对改善成人消化功能的,临床症状明显改善,胃/肠运动实验结果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消化的作用。
17 有助于润肠通便
17.1 试验项目
17.1.1 动物实验
17.1.1.1 体重
17.1.1.2 小肠运动实验
17.1.1.3 排便时间
17.1.1.4 粪便重量
17.1.1.5 粪便粒数
17.1.1.6 粪便性状
17.1.2 人体试食试验
17.1.2.1 症状体征
17.1.2.2 粪便性状
17.1.2.3 排便次数
17.1.2.4 排便状况
17.2 试验原则
17.2.1 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食试验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17.2.2 除对便秘模型动物各项必测指标进行观察外,还应对正常动物进行观察,不得引起动物明显腹泻。
17.2.3 排便次数的观察时间试验前后应保持一致。
17.2.4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17.3 结果判定
17.3.1 动物实验:排粪便重量和粪便粒数一项结果阳性,同时小肠运动实验和排便时间一项结果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有助于润肠通便动物实验结果阳性。
17.3.2 人体试食试验:排便次数明显增加,同时粪便性状和排便状况一项结果明显改善,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润肠通便的作用。
18 辅助保护胃粘膜
18.1 试验项目
18.1.1 动物实验
18.1.1.1 体重
18.1.1.2 胃粘膜损伤大体观察
18.1.1.3 胃粘膜组织病理学检查
18.1.2 人体试食试验
18.1.2.1 临床症状
18.1.2.2 体征
18.1.2.3 胃镜观察
18.2 试验原则
18.2.1 动物实验的体重和胃粘膜损伤大体观察为必做项目,胃粘膜组织病理学检查为选做项目;人体试食试验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18.2.2 无水乙醇、消炎痛致急性胃粘膜损伤模型或冰醋酸致慢性胃溃疡模型任选其一进行动物实验。
18.2.3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18.3 结果判定
18.3.1 动物实验:实验组与模型对照组比较,胃粘膜损伤明显改善,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动物实验结果为阳性。
18.3.2 人体试食试验:试食组与对照组比较,临床症状、体征积分明显减少,胃镜复查结果有改善或不加重,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辅助保护胃粘膜的作用。
19 有助于维持血脂(胆固醇/甘油三酯)健康水平
根据血脂异常的类型,有助于维持血脂(胆固醇/甘油三酯)健康水平按照不同的血脂异常分型设立分类的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食试验。
19.1 试验项目
19.1.1 根据受试样品的作用机制,分成三种情况
19.1.1.1 有助于维持血脂健康水平功能:同时维持血总胆固醇和血甘油三酯健康水平
19.1.1.2 有助于维持血胆固醇健康水平功能:单纯维持血胆固醇健康水平
19.1.1.3 有助于维持血甘油三酯健康水平功能:单纯维持血甘油三酯健康水平
19.1.2 观察指标
19.1.2.1 体重
19.1.2.2 血清总胆固醇
19.1.2.3 血清甘油三酯
19.1.2.4 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19.1.2.5 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19.1.3 人体试食试验
19.1.3.1 血清总胆固醇
19.1.3.2 血清甘油三酯
19.1.3.3 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19.1.3.4 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19.2 试验原则
19.2.1 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食试验所列指标均为必测项目。
19.2.2 根据受试样品的作用机制,可在动物实验的两个动物模型中任选一项。
19.2.3 根据受试样品的作用机制,可在人体试食试验的三个方案中任选一项。
19.2.4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19.3 结果判定
19.3.1 动物实验:
19.3.1.1 混合型高脂血症动物模型
有助于维持血脂健康水平(胆固醇/甘油三酯)功能结果判定:模型对照组和空白对照组比较,血清甘油三酯升高,血清总胆固醇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升高,差异均有显著性,判定模型成立。(1)各剂量组与模型对照组比较,任一剂量组血清总胆固醇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低,且任一剂量组血清甘油三酯降低,差异均有显著性,同时各剂量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不显著低于模型对照组,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有助于维持血脂健康水平功能动物实验结果阳性。(2)各剂量组与模型对照组比较,任一剂量组血清总胆固醇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低,差异均有显著性,同时各剂量组血清甘油三酯不显著高于模型对照组,各剂量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不显著低于模型对照组,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有助于维持血胆固醇健康水平功能动物实验结果阳性。(3)各剂量组与模型对照组比较,任一剂量组血清甘油三酯降低,差异均有显著性,同时各剂量组血清总胆固醇及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不显著高于模型对照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不显著低于模型对照组,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有助于维持血甘油三酯健康水平功能动物实验结果阳性。
19.3.1.2 高胆固醇血症动物模型
模型对照组和空白对照组比较,血清总胆固醇(TC)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升高,差异有显著性,血清甘油三酯(TG)差异无显著性,判定模型成立。各剂量组与模型对照组比较,任一剂量组血清总胆固醇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低,差异有显著性,并且各剂量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不显著低于模型对照组,血清甘油三酯不显著高于模型对照组,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有助于维持血胆固醇健康水平功能动物实验结果阳性。
19.3.2 人体试食试验
指标判定标准:
有效:TC 降低>10%或降至正常;TG 降低>15%或降至正常;HDL-C 上升>0.104mmol/L。
血脂总有效:TC、TG、HDL-C三项指标均达到有效标准者。
无效:未达到有效标准者。
19.3.2.1有助于维持血脂(胆固醇/甘油三酯)健康水平结果判定
试食组自身比较及试食组与对照组组间比较,受试者血清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低,差异均有显著性,同时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不显著低于对照组,试验组血脂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有助于维持血脂(胆固醇/甘油三酯)健康水平人体试食试验结果阳性。
19.3.2.2 有助于维持血胆固醇健康水平功能结果判定
试食组自身比较及试食组与对照组组间比较,受试者血清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低,差异有显著性,同时血清甘油三酯不显著高于对照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不显著低于对照组,试验组血清总胆固醇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有助于维持血胆固醇健康水平功能人体试食试验结果阳性。
19.3.2.3 有助于维持血甘油三酯健康水平功能结果判定
试食组自身比较及试食组与对照组组间比较,受试者血清甘油三酯降低,差异有显著性,同时血清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不显著高于对照组,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不显著低于对照组,试验组血清甘油三酯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有助于维持血甘油三酯健康水平功能人体试食试验结果阳性。
20有助于维持血糖健康水平
20.1 试验项目
20.1.1 动物实验
分为方案一(胰岛损伤高血糖模型)和方案二(胰岛素抵抗糖/脂代谢紊乱模型)两种
20.1.1.1 方案一(胰岛损伤高血糖模型)
20.1.1.1.1 体重
20.1.1.1.2 空腹血糖
20.1.1.1.3 糖耐量
20.1.1.2 方案二(胰岛素抵抗糖/脂代谢紊乱模型)
20.1.1.2.1 体重
20.1.1.2.2 空腹血糖
20.1.1.2.3 糖耐量
20.1.1.2.4 胰岛素
20.1.1.2.5 总胆固醇
20.1.1.2.6 甘油三酯
20.1.2 人体试食试验
20.1.2.1 空腹血糖
20.1.2.2 餐后2小时血糖
20.1.2.3 糖化血红蛋白(HbA1c)或糖化血清蛋白
20.1.2.4 总胆固醇
20.1.2.5 甘油三酯
20.2 试验原则
20.2.1 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食试验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20.2.2 根据受试样品作用原理不同,方案一和方案二动物模型任选其一进行动物实验。
20.2.3 除对高血糖模型动物进行所列指标的检测外,应进行受试样品对正常动物空腹血糖影响的观察。
20.2.4 人体试食试验可在临床治疗的基础上进行。
20.2.5 应对临床症状和体征进行观察。
20.2.6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20.3 结果判定
20.3.1 动物实验:
方案一:空腹血糖和糖耐量二项指标中一项指标阳性,且对正常动物空腹血糖无影响,即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有助于维持血糖健康水平动物实验结果阳性。
方案二:空腹血糖和糖耐量二项指标中一项指标阳性,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无明显升高,且对正常动物空腹血糖无影响,即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有助于维持血糖健康水平动物实验结果阳性。
20.3.2 人体试食试验:空腹血糖、餐后2小时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或糖化血清蛋白)、血脂四项指标均无显著升高,且空腹血糖、餐后2小时血糖两项指标中一项指标阳性,对机体健康无不利影响,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维持血糖健康水平的作用。
21有助于维持血压健康水平
21.1 试验项目
21.1.1 动物实验
21.1.1.1 体重
21.1.1.2 血压
21.1.1.3 心率
21.1.2 人体试食试验
21.1.2.1 临床症状与体征
21.1.2.2 血压
21.1.2.3 心率
21.2 试验原则
21.2.1 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食试验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21.2.2 动物实验应选择高血压模型动物和正常动物进行所列指标的观察。
21.2.3 人体试食试验可在临床治疗的基础上进行。
21.2.4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21.3 结果判定
21.3.1 动物实验:实验组动物血压明显低于对照组,且对实验组动物心率和正常动物血压及心率无影响,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有助于维持血压健康水平动物实验结果阳性。
21.3.2 人体试食试验:舒张压或收缩压二项指标中任一指标结果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维持血压健康水平的作用。
22 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
22.1 试验项目
动物实验分为方案一(四氯化碳肝损伤模型)和方案二(酒精肝损伤模型)两种。
22.1.1 方案一(四氯化碳肝损伤模型)
22.1.1.1 体重
22.1.1.2 谷丙转氨酶(ALT)
22.1.1.3 谷草转氨酶(AST)
22.1.1.4 肝组织病理学检查
22.1.2方案二(酒精肝损伤模型)
22.1.2.1 体重
22.1.2.2 丙二醛(MDA)
22.1.2.3 还原型谷胱甘肽(GSH)
22.1.2.4 甘油三酯(TG)
22.1.2.5 肝组织病理学检查
22.2 试验原则
22.2.1 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22.2.2 根据受试样品作用原理的不同,方案一和方案二任选其一进行动物实验。
22.3 结果判定
方案一(四氯化碳肝损伤模型):病理结果阳性,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二指标中任一项指标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功能作用。
方案二(酒精肝损伤模型):①肝脏MDA、GSH、TG三项指标结果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对乙醇引起的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②肝脏MDA、GSH、TG三指标中任二项指标阳性,且肝脏病理结果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对乙醇引起的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功能的作用。
23对电离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作用
23.1 实验项目
23.1.1 体重
23.1.2 外周血白细胞计数
23.1.3 骨髓细胞DNA含量或骨髓有核细胞数
23.1.4 小鼠骨髓细胞微核实验
23.1.5 血/组织中超氧化物歧化酶活性实验
23.1.6 血清溶血素含量实验
23.2 实验原则
外周血白细胞计数、骨髓细胞DNA含量或骨髓有核细胞数、小鼠骨髓细胞微核实验、血/组织中超氧化物歧化酶活性实验、血清溶血素含量实验中任选择三项进行实验。
23.3 结果判定
在外周血白细胞计数、骨髓细胞DNA含量或骨髓有核细胞数、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血/组织中超氧化物歧化酶活性、血清溶血素含量五项实验中任何二项实验结果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对电离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作用功能的作用。
24 有助于排铅
24.1 试验项目
24.1.1 动物实验
24.1.1.1 体重
24.1.1.2 血铅
24.1.1.3 骨铅
24.1.1.4 肝组织铅
24.1.2 人体试食试验
24.1.2.1 血铅
24.1.2.2 尿铅
24.1.2.3 尿钙
24.1.2.4 尿锌
24.2 试验原则
24.2.1 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食试验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24.2.2 应对临床症状、体征进行观察。
24.2.3 对尿铅进行多次测定,以了解体内铅的排出情况。
24.2.4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24.3 结果判定
24.3.1 动物实验:实验组与模型对照组比较,骨铅含量显著降低,同时血铅或肝铅含量显著降低,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动物实验结果为阳性。
24.3.2 人体试食试验:试食组与对照组组间比较,至少两个观察时点尿铅排出量增加且显著高于试验前,或总尿铅排出量明显增加。同时,对总尿钙、总尿锌的排出无明显影响,或总尿钙、总尿锌排出增加的幅度小于总尿铅排出增加的幅度,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排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