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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三定”方案正式发布,哪些部门监管食品?

来源 瑞旭集团 作者

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根据该方案,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职责合并,整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部分职责,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总局)。

9月10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正式确定。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划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同,食品的监管保留在市场总局。瑞旭集团对“三定”方案内容进行了总结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1.主要职责

“三定”方案中,市场总局主要职责涉及18项,其中与食品监管相关的职责包括: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等。

2.内设机构

2.1 分设5个司局监管食品安全,成立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

机构改革前,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原CFDA)中,直接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有4个司局。机构改革后,市场总局直接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司局增至5个,占其27个内设机构总数的1/5左右。在推进党政机关合并设立的背景下,负责食品安全的司局数量不降反增,可见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视。

对于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监管而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沿袭了原CFDA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监管特殊食品的职能,并且增加了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的职能。国家进一步明确了负责查处特殊食品违法行为职能,可见对特殊食品的监管工作更加重视,强调产品上市后的监管。

机构改革前(原CFDA)

机构改革后(市场总局)

备注

食品安全监管一司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

  • 二者均监督管理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职责中增加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等;

食品安全监管二司

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

  • 二者均监督管理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职责中增加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等;

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 二者均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等;
  •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职责中增加负责拟定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等;

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

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

  • 二者均负责拟定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 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职责中增加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等;

/

食品安全协调司

  • 食品安全协调司主要沿袭了原CFDA综合司的相关职责,包括对食品安全战略重大政策的拟定和实施,食品全过程监管中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等。

2.2 其他与食品监管相关司局

广告监督管理司:负责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审查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3. 孙梅君分管5个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司局

根据市场总局网站公布的总局领导信息,市场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孙梅君分管5个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司局:

  • 食品安全协调司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
  • 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
  • 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
  •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 联系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目前,5个司局的司长人选暂未对外公布。

总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已正式发布,特殊食品监管部门也已明确。目前来看,对特殊食品监管制度和政策暂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机构整合后对特殊食品的管理是否产生影响还需进一步观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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