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23年6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8月13日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的公告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23年6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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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的公告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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