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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配乳粉、特医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份数有调整!

来源 瑞旭集团 作者

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减轻行政相对人申报负担,2021年11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发布三个通知,减少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配乳粉、特医食品)部分申报资料复印件数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如下:

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数量调整情况表

申请类型原提交份数现提交份数
新产品注册98
转让技术、变更注册、延续注册、证书补发30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数量调整情况表

申请类型原提交份数现提交份数
产品注册及其补正材料75
光盘(特定营养类别产品锁定数据库光盘除外)10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申报

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申报资料复印件数量调整情况表

申请类型原提交份数现提交份数
产品配方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53(简易变更2份)
补正材料43(简易变更2份)
光盘10

官方链接:

1. 关于调整保健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份数的通知

2. 关于调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份数的通知

3. 关于调整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申报资料复印件份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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