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征求意见稿)
英文名称: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 Canned complementary food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 (Draft)
发布时间:2023/02/13
截止时间:2023/03/20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6~36月龄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2 术语和定义
2.1 较大婴儿
指6~12月龄的人。
2.2 幼儿
指12~36月龄的人。
2.3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食品原料经处理、灌装、密封、杀菌或无菌灌装后达到商业无菌,可在常温下保存的适于6~36月龄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的食品。
3 产品形态分类
3.1 汁类罐装辅助食品
呈液体状态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3.2 泥(糊)状罐装辅助食品
呈半固态或固态状,吞咽前不经咀嚼可顺利吞咽的泥(糊)状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3.3 颗粒、片(块)状罐装辅助食品
大小应保障不会引起婴幼儿吞咽困难、稀稠适中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如产品适用于6~12月龄较大婴儿,其颗粒、片(块)状大小应小于5mm。
具体内容详见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