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称: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
英文名称:Key Points for the Review of the Change of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for Health Foods with No Validity Period and No Technical Requirements in Production and Sale
发布时间:2024/11/01
实施时间:2024/11/01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
为规范原卫生部等过去不同时期批准的“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双无”)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完善注册信息,统一监管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 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审查要点。
一、总体目标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集中规范在产在售“双无”产品注册证书,设立注册证书有效期,规范保健功能声称,完善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产品技术要求和产品档案信息,换发保健食品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换证),实现保健食品注册与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衔接,落实落细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部门监管责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平稳过渡”原则,过渡期内,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实施生产许可管理,不得以换证作为发放或延续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确保“双无”产品换证平稳有序。
三、换证范围
过渡期内,对于在产在售的“双无”国产产品,注册人按照要求提出换证申请;对于在产在售“双无”进口产品,相关材料符合本审查要点规定的,注册人按照要求直接提出换证申请,审评机构根据换证审查需要,可以组织开展境外现场核查。
具体内容详见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