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热湿交换器等8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20年 第39号)

来源 NMPA 作者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热湿交换器等8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 热湿交换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doc
     附件2 低频电疗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docx
     附件3电动气压止血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docx
     附件4 肺通气功能测试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doc
     附件5 医用二氧化碳培养箱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doc
     附件6 冲击波治疗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docx
     附件7 热敷贴(袋)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docx
     附件8 听力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docx

国家药监局
2020年6月9日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CIRS医械合规动态”!实时传递最新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动态,分享医疗器械注册成功经验及经典案例跟踪医疗器械最新产品安全与法规监管动态,获得最新一手资讯。

医疗器械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27
北 京:+86 10 63984062
上 海:+86 21 5077 8970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27
北 京:+86 10 63984062
上 海:+86 21 5077 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