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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韩国应急进口通关流程

来源 CIRS 作者

为支援符合韩国药事法进口要求的口罩产品快速通关,韩国关税厅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达成协议,简化对进口要求条件的审批流程,改为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处长进行豁免推荐的方式限期施行,因此企业出口口罩到韩国,用于企业内部员工使用、救援或捐赠为目的,可申请应急进口通关,豁免期限至20204月30日。

豁免推荐对象:口罩(6307.90-9000)

施行期限:2020年35日~紧急供求调整措施有效期

* 有效期:202004月30日(疫情扩散时自动延长)

豁免推荐机构:食品医药品安全处 新冠病毒危机应对支援本部 供求支援部(咨询电话 +82-043-719-1293)

豁免推荐申请方式:提交《使用计划书》

* 使用计划书内容要求:申请人信息(企业名称、事业者登记编号等)、HS编码(口罩6307.90-9000)、品名和规格、数量、进口目的和方法(企业员工分发使用、救援用、捐献等)、使用机构信息(企业名称、事业者登记编号等)

进口通关流程

此次韩国出台的口通程序,于中国口罩出口韩国时可临时豁免进口要求,简化质量检验和进口条件审核,但是通过应急进通关出口韩国的口罩,不得用于销售,仅适用于企业自用、内部员工分发、捐赠等目的,出口前其进口商应提前向韩国食药处提交使用计划书,并获得韩国食药处签发的豁免推荐书后方可豁免进口要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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