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4日,瑞旭集团历经数月终于成功帮助国内某知名企业获得了欧盟公告机构(NB)颁发的欧盟肥料CE认证证书,这标志着瑞旭集团具备了欧盟肥料新规下独立的合规技术服务能力和成功案例经验。该企业产品获得CE认证后可以加贴CE标志并在欧盟所有成员国自由流通。
欧盟在2019年6月5日发布了新的肥料管理法规(FPR/Fertilising Products Regulation,EU 2019/1009),该法规替代原肥料管理法规(EU 2003/2003),于2022年7月16日起正式实施。新FPR法规对所有在欧盟范围内自由贸易的肥料制定了严格的安全、质量和标签要求;出口到欧盟的肥料产品需通过CE认证以证明自身符合要求。
新FPR法规不仅规范了肥料产品的最终特性(比如污染物、营养水平要求等),还对每个产品中包含的原材料特性有要求(例如需要做REACH注册等)。此外,产品必须遵循特定的认证模式,不同认证模式的要求和流程有差别。认证模式需根据肥料产品功能分类(PFC)和原材料分类(CMCs)而定。
认证模式 | 应该选择的类别 | 可能选择的类别 | 不能选择的类别 |
A | CMC1,CMC4,CMC6,CMC7,CMC8, CMC11,PFC7 | 硝酸铵肥(N>28%), PFC5,PFC6,CMC2,CMC3,CMC5,CMC9,CMC10 | |
A1 | 硝酸铵肥(N>28%) | - | 其他 |
B+C | PFC5,PFC6,PFC7,CMC2,CMC9, CMC10+模式A的所有产品类别 | 硝酸铵肥(N>28%),CMC3,CMC5 | |
D1 | CMC3,CMC5 | 其他 | 硝酸铵肥(N>28%) |
新FPR中还新增了一个参与者“公告机构”(NB/ Notified Bodies),它们是由欧盟官方指定的合格评定机构,根据新FPR法规对企业产品进行符合性评估。其中有些认证模式强制要求公告机构介入,由公告机构对企业产品进行检测和审核,并由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和CE证书等。截止8月4日,指定可做肥料认证的公告机构有8家,企业可自由选择。
新FPR并没有替代成员国立法,故企业可以自由选择合规方式。但原有的根据各个国家立法进行的成员国肥料登记的产品,只能在登记过的成员国市场销售;而通过CE认证的产品可以在整个欧盟市场自由流通。因而从成本、登记程序以及登记周期上来说,CE认证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的贸易负担。
瑞旭集团拥有专业的欧盟肥料认证团队和化学品合规服务团队,在肥料及化学品产品全球合规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如您需要相关的服务,欢迎垂询。